根据市纪委《滨州市廉政风险防控检查评估办法》滨纪办发【2012】7号的通知要求,为全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,抓好岗位、科室廉政风险排查环节,找准个人、各科室的廉政风险点,特制定廉政风险排查制度。 一、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行政审批、行政执法、干部人事管理、专项资金使用、物资采购等法定、内部权力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,采取自己找、群众提、互相查、领导点、组织评等方法,从思想道德、岗位职责、业务流程、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着手,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,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依据。 二、排查对象 排查对象为单位、科室、在岗人员。 三、排查方法 (一)内部排查 1、自查 (1)对照岗位梳理岗位职权 全局干部职工、各科室,结合自身岗位职权、履行职责情况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。对梳理的职权要分析自由裁量权的大小,分析制度建设的完整性,分析权力行使后果的大小,分析权力制约的合理性。 (2)找准廉政风险点 全体干部职工、各科室要切实树立任何岗位都有责,有责就有权,有权就有风险点的意识,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,并对找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析,认真思考风险点存在的原因、风险可能发生的主客观诱因,以及分析风险预防的机制和办法。对个人、科室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,要通过互相查找和集体讨论,填写《市招商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》。 2、领导点评 个人、科室填写的《市招商局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表》,由局分管领导对照岗位特点和实际履职情况进行点评。通过领导宏观层面的分析,对个人、科室自身不易发现的风险点进行查找,对领导查找出来的风险点,应认真思考,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。 (二)外部排查 1、通过以往信访材料分析收集意见。 通过对以往信访件的梳理,从反映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件中收集整理相关资料,从相关资料中去分析和查找岗位廉政风险。 2、通过本局行风监督员反馈收集意见。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上门征询、召开座谈会和临时征求意见的办法,从反馈的意见中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廉政风险点。 3、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反馈收集意见。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,征求重要权力行使的意见,从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中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廉政风险点。 4、通过其他部门和县区征求收集意见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,通过征询函或者上门征求等形式征求意见,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廉政风险点。 四、廉政风险排查实行常态化管理 为保持廉政风险点的现势性,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常态机制。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周期为一年一次。如遇岗位调整的,岗位调整对象到岗三个月内须重新排查风险并重新定级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管理,每年排查不少于2次,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,要及时完善补充。 市招商局廉政风险评估制度 根据市纪委《滨州市廉政风险防控检查评估办法》滨纪办发【2012】7号的通知要求,为找准各工作岗位、科室的廉政风险,明确风险等级,有效监控行政权力,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特制定廉政风险评估制度: 一、廉政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廉政风险评估的范围为全局行使的行政职责职能,包括法定的行政执法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项目审批等职责职能;内部实际履行的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物资采购、重大决策等职能。廉政风险评估对象为每个岗位、各科室。 二、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 根据岗位、科室和单位排查确定的各岗位风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损害成果,按照违规、违纪、违法三个层次,将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。低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,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但未达到党政纪处分程度的风险。中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,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,应当受到党政纪处分的风险;高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,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,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。 确定风险等级。通过干部职工评议、公示等形式,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,确定廉政风险等级。确定后,各相关人员要在梳理明确职责的基础上,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台帐,经领导小组审核后,汇总后上报市纪委。 三、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程序 1、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由个人依据职责、职权等方面排查情况,报风险等级,先由科室进行评审,再报分管领导审核,最后经局领导小组研究认定。 2、科室廉政风险等级由科室依据职责、职能等方面排查情况,报风险等级,报分管领导审核后,由局领导小组研究认定。 3、单位廉政风险等经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排查,由局领导小组研究后评定等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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